子公司财务舞弊致公司信披违法 宜通世纪及相关人受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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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财务舞弊致公司信披违法 宜通世纪及相关人受行政处罚
2023-06-27 14: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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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6日,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310.SZ,以下简称“宜通世纪”)发布公告称,公司于6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4号):宜通世纪因存在违法违规信息披露,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董事长钟飞鹏和时任总经理郭汉鹏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2022年11月4日,宜通世纪收到中国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2033号),因宜通世纪2017年年报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经查明,2016年10月,宜通世纪启动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2,178.99万股及支付现金44,000万元的方式向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泰健康)原实际控制人方炎林等16名交易对手方收购倍泰健康100%的股份,交易总对价为10亿元。收购完成后,倍泰健康成为宜通世纪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宜通世纪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范围。
  2017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在方炎林、李询的组织下,倍泰健康采取在内部指使员工以虚假合同在ERP系统中虚构订单,在ERP系统中虚拟采购收货、生产、发货等全套资料的方式,在外部与客户策划签订虚假合同或未履行合同,利用控制的个人及企业账户资金转款,提供资金供交易对方支付货款等手段进行财务舞弊。
  通过上述财务舞弊行为,倍泰健康合计虚增与北京远程系相关公司、河南欧利特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览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赣州仁心医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赣州仁心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江西学尔互联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西健聆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敏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屏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百优特科技有限公司和成都小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业务收入9,734.39万元,虚增成本5,260.9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083.86万元,分别占宜通世纪当期披露数额的3.7%、9.75%和15.67%。其中,倍泰健康在未全部履行交货义务的情况下,通过账面确认超出已交货部分的销售收入,虚增与北京远程系相关公司的业务收入65,351,534.49元,虚增成本45,857,126.41元,虚增利润19,494,408.08元。
  倍泰健康的财务舞弊行为导致宜通世纪2018年4月3日披露的《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4月11日披露的《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更新后)》存在虚假记载。
  上述违法事实,有上市公司公告、合同文件、记账凭证、银行账户资料、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宜通世纪公开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有关行为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第三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的规定,钟飞鹏作为宜通世纪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未勤勉尽责,签字确认保证2017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是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郭汉鹏作为宜通世纪时任总经理,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未勤勉尽责,保证2017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是上述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023年2月28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3】2号)。
  2023年3月16日证监会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宜通世纪和当事人钟飞鹏、郭汉鹏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中国证监会表示本案量罚已经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有关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宜通世纪是一家提供通信网络技术服务和系统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据其2017年财报(更新后)显示,其营业收入约为25.82亿元,同比增长41.82%;净利润约为2.31亿元,同比增长35.49%。据其2022年财报显示,其营业收入约为25.92亿元,同比增长10.88%;净利润约为1.98千万元,同比下降63.28%。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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