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虚假陈述是一种易发多发的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动摇投资者信心。依法追究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责任,是对资本市场违法行为进行立体式追责的重要一环,也是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的重要措施。
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日对券商投行业务中证券公司虚假陈述责任和应对情况开展调研,调研内容包括券商投行业务中虚假陈述相关监管处罚情况、正在进行的虚假陈述相关民事诉讼、已生效的虚假陈述相关民事诉讼判决等,积极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经《投资快报》记者梳理,最近有
康隆达、*ST佳通、*ST紫晶、
思创医惠、
江特电机等上市企业的违规索赔正在线索征集中,相应受损股民朋友可予以关注。
康隆达信披违规被立案股民索赔开始征集 2022年10月28日,浙江
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665)及公司董事长张间芳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120220015号、证监立案字01120220016号),内容如下:“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我会决定对你/你单位立案。”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表示,初步判断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买入,并在2021年7月3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ST佳通被证监会下发立案告知书受损股民可联系索赔 2022年10月28日,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600182)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9202200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邓律师表示,初步判断在2022年10月28日之前买入,并且在2022年10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思创医惠因涉嫌信披违规将被立案股民索赔开始征集 2022年10月28日,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78)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120220017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2年9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廖律师表示,初步判断在2018年2月7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1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ST紫晶尚未出立案调查结论性意见律师:不影响受损股民索赔 2022年2月11日,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88086)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2005号)、实际控制人郑穆先生、罗铁威先生于2022年6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62022012号、证监立案字 0062022013号),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及上述实际控制人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表示,初步判断在2022年2月12日之前买入,并在2022年2月12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江特电机因年报虚假记载被证监会处罚股民索赔开始征集 2022年10月13日,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002176)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4号)。经查明,2017年至2018年期间,
江特电机间接控股子公司宜春银锂通过与其相关客户开展无实物流转的虚构交易,虚增营业收入、存货和利润。上述情况导致
江特电机披露的2017年报和2018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邓律师表示,初步判断在2018年4月13日至2021年12月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1年12月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文章来源:投资快报)